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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57座古建大院再现民族建筑艺术风采

作者:西藏旅游…    文章来源:西藏旅游新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2008年的修葺工程让拉萨57座古建大院再现民族建筑艺术风采,走进拉萨市城关区旺丹边巴大院,精雕细凿的屋檐,精美动人的壁画,无不展示着西藏建筑的独特魅力。最近,拉萨市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成功地对旺丹边巴大院进行了修缮,使人们领略到了这座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古建大院的艺术风采。
  一直生活在旺丹边巴大院、年逾80岁的卓嘎老人告诉记者,过去,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给排水设施的改造、新建未能与民居改造有效结合,导致一些古建大院遭到损害。“还是党和政府关心咱们的古老建筑。”老人欣慰地说,这次古建大院修缮,不仅让居民们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房屋,还保留了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了拉萨特有民居的艺术特征。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关心拉萨老城区的建设与保护。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曾派出国家建设部规划司的规划人员赴藏开展城市规划调研和咨询。通过论证,决定本着“统一规划、成片改造、配套建设、分期实施”的原则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并根据文物法,明确了老城区的建筑密度和建筑风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拉萨市采取国家投资、地方集资等办法,争取国家资金1.7亿多元,用于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1979年至2000年,国家先后投资2.4亿多元,地方政府投资1亿多元,群众自筹资金8000多万元,对老城区危旧住宅和文物古建大院进行了改建、翻新,使老城区90%以上的群众搬进新房,人均住房面积达12平方米。
  老城区改造一直是拉萨市城市建设的一项主要工作。2006年,拉萨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老城区,完成改造大院的逐户登记、排查和建档工作,为老城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2007年,城关区上报了9座改建大院实施方案,得到了改造指挥部的研究通过。改造总投资1677万元,建筑面积1.95万平方米。改造方案按照“修旧如旧、保持传统风格”的要求,政府不参与投资,全部改造资金自筹。2007年11月15日,丹杰林等9座大院全部竣工验收。结合老城区的实际,拉萨市做好了丹杰林、扎康、旺丹边巴等9座大院的绿化规划,引进了一批耐寒、耐阴性强的植物,对老城区居民大院实施绿化工程。针对许多文物古建大院存在的安全隐患,拉萨市切实加强对文物大院及危旧大院的修缮和保护,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小规模维修古建大院57座,投入维修费用73万元,及时排除了相关险情,有效地保护了文物古建大院。
  如今,拉萨市老城区古建大院传统建筑特色保护完好,形成了多种建筑住宅形式相互穿插的特点,住宅户近万户3万人,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居民们共享文物修缮与保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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